研究生教育
首都医科大学潞河临床医学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 “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办法
根据《首都医科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简章》,特制定我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办法。
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
2、已获硕士学位。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报到前取得硕士学位;
3、在境外获得学位的,须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位认证报告参加报名;
4、身体健康,符合我校研究生招生体检要求;
5、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
6、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TOEFL≥90分(IBT);
(2)新GRE≥305分;
(3)WSK(PETS 5)考试合格;
(4)大学英语六级CET6≥425分;
(5)国家英语专业四级(TEM-4)考试合格;
(6)IELTS(A 类)≥6.0;
(7)在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国家或地区参加过英文授课学位项目学习并获得学位。
备注:大学英语六级成绩7年内有效(2016年1月1日之后参加考试),其余英语成绩5年内有效(2018年1月1日之后参加考试)。
无上述英语成绩者可参加在我校报名的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组织的“医学博士外语统一考试”(2024年3月考试,具体报名时间随后另行通知)。持此项英语成绩的考生只可申请参加我校2024年补充批次的招生考核。请考生注意:此项考试必须在我校参加报名,在外校报名考试获得的成绩将不予认可。
7、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或中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除符合上述1-6项条件以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硕士专业学位应届毕业生(须由培养单位提供在读证明),已获得《医师资格证书》,入学报到时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考核合格,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原则上与报考博士专业在相同二级学科范围。
(2)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往届硕士研究生或学术学位应届硕士研究生,已获得《医师资格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原则上与报考博士专业在相同二级学科范围。详见附件1《博士专业学位招生专业对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要求》。
8、定向就业仅限首医系统内的在职职工报考。
二、提交材料要求
考生在2023年11月23日24点前,将以下材料(一)和材料(二),分别以压缩包形式发送到lhyanjiusheng@sina.com邮箱中,压缩包命名为“姓名+专业+导师+资格审核材料”和“姓名+专业+导师+成果”。具体要求如下:
(一)资格审核材料
在学院综合考核中,通过笔试、进入面试的考生须在参加现场考核时携带材料(一)原件及一份复印件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1、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放在一页),PDF格式,命名方式“1.1有效身份证”;
2、《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扫描件一份 (有本人签字),PDF格式,命名方式“1.2报名登记表”;
3、本科及硕士学历、学位证书电子扫描件;应届硕士生提供在读证明原件扫描件(统一格式,能够体现学术学位/专业学位(含规培专业信息),须由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盖章);境外高校获得硕士学位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位认证书扫描件。PDF格式,命名方式“1.3本硕学历学位证明”;
4、本科及硕士阶段成绩单(须加盖所在学校学习成绩管理部门公章)电子扫描件,PDF格式,命名方式“1.4本硕成绩单”;
5、符合报考要求的英语水平成绩单电子扫描件,PDF格式,命名方式“1.5英语成绩证明”;
6、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位论文初稿或摘要、目录等,以及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及评分表,PDF格式,命名方式“1.6硕士学位论文”;
7、《思想政治情况表》,PDF格式,命名方式:“1.7思想政治情况表”;
8、与报考专业相关的2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专家推荐书,PDF格式,命名方式“1.8专家推荐意见”(每封推荐信单独装入信封,由专家亲自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签名,扫描时将信件内容和信封正、反面扫描到材料1.8中);
9、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硕士生须提供《医师资格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扫描件(应届生提供《医师资格证书》和在读证明),PDF格式,命名方式“1.9医师资格证书和在培证明”;
报考定向就业者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全日制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的证明材料;
10、个人陈述:学习及学术研究、临床实践的简要经历、经验、心得等,WORD或PDF格式,命名方式“1.10个人陈述”;
其中:材料3(在读证明)、材料7、材料8、材料9模板的下载地址:报名系统首页或http://yjsh.ccmu.edu.cn/zsgz/xzydzsgz/index.htm
(二)科研成果资料
1、个人简历,PDF格式,命名方式“2.1个人简历”;
2、成果获奖汇总表,填写《首都医科大学潞河临床医学院2024年博士“申请考核制”成果获奖汇总表》(附件3),具体填写要求详见附件3“首都医科大学潞河临床医学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成果获奖汇总表”说明,Excel电子版格式,命名方式“2.2成果获奖汇总表”;
3、请根据附件3中所填的发表论文汇总表,提供发表论文全文及杂质封面和目录,对照填入论文汇总表的论文顺序将所有论文扫描成一个PDF(仅接收的论文还需提供加盖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公章的接收函),未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论文一律不予统计,命名方式:“2.3发表论文”;
4、根据附件3中所填的主持或参与的科研项目汇总表,提供项目任务书或其他能证明项目下达金额以及参与人情况的材料(任务书原件需有本人姓名,否则不用填报),未能提供证明材料的项目一律不予统计,对照填入科研项目汇总表的科研项目顺序将所有科研项目扫描成一个PDF,命名方式“2.4科研项目”;
5、根据附件3中所填的发明专利汇总表,提供专利证书证明材料,未能提供证明材料的专利一律不予统计,对照填入发明专利汇总表的发明专利顺序将所有专利扫描成一个PDF,命名方式“2.5专利”;
6、根据附件3中所填的获奖情况汇总表,提供获奖证书证明材料,未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获奖一律不予统计,对照填入获奖情况汇总表的所获奖项顺序将所有获奖证明材料扫描成一个PDF,命名方式“2.6获奖”;
7、请根据附件3中所填的社会任职汇总表,提供证明材料,未能提供证明材料的任职一律不予统计,对照填入社会任职汇总表的各项职务顺序将所有证明材料扫描成一个PDF,命名方式“2.7任职”;
8、若有其他能证明本人能力的材料,扫描成PDF格式电子版,命名方式“2.8其他”。
三、资格审查办法
1、若考生未在规定时间按照上述要求提交电子版材料视为放弃,因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2、考生必须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作伪并核实,将做出取消其考核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等处理。
3、学院成立“资格审查小组”(含3-5位副高及以上职称专家),对申请者所提交的材料,进行报考资格审核。并依据《首都医科大学潞河临床医学院博士报考综合素质评价表》对考生的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科研能力及综合素质做出初步的评价。该评价结论将作为录取环节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资格审查通过者进入笔试考核环节,并在6163银河官方网站官方网站的“医院管理-教育育人-本专科与研究生教育”模块中公布。
四、综合考核办法
(一)综合考核内容与形式
1、笔试(满分100分)
时间:暂定2023年11月下旬--12月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形式:网络远程,闭卷考试,时间90分钟。
内容:(1)专业知识:根据三级学科确定考试范围;(2)专业英语;(3)科研综合素质能力。
合格线:60分,每位导师报考的笔试合格考生成绩由高到低按照不低于1:3的比例进入面试答辩考核,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面试(满分100分)
时间:暂定2023年12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形式:现场考核,闭卷。面试包括技能操作考核和问答面试。技能操作考核由2位考核专家组成,考生根据试卷题目完成相应技能考核。问答面试考核专家组由5位及以上相关学科领域的博士生导师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本领域专家不少于3名),技能操作考核专家应包含在问答面试考核专家组之中。每名考生的整体面试时间须不少于60分钟。报考同一导师的考生由同一面试考核专家组进行考核。面试全程录音录像。
内容:英语,专业知识水平与应用能力,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以及创新能力,科研能力等。
合格线:60分。
(二)综合考核总成绩(满分200分)
综合考核总成绩(拟录取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200分,120分为合格)
笔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合格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合格
各单项考核成绩、综合考核总成绩都合格者方具有拟录取资格。
五、调剂
第一轮复试完成后,若有空缺名额,则由学校统一安排调剂工作。
六、体检与拟录取
1、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各类考生于复试考核或入学时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方具有拟录取资格。
2、学院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工作。对报考同一导师、相同学位类型的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如有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或导师有扩招名额,学院可按拟录取总成绩排名顺位替补或调剂录取。
3、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拟录取名单,在本学院网站公示拟录取情况,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考生对公示情况有异议可向学院提出申诉。
4、公示结束后,学院将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院,经审核后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上统一公示拟录取博士生名单,向拟录取新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5、拟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应在报到时将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提供给学院进行核查,无硕士学位证书者不予报到注册。拟录取为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的考生在报到时还须提交本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合格成绩证明。
七、监督保障机制
1、本学院实施细则,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提交研究生院审批。
2、学院纪检部门,对“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进行全过程监察督导。对于招生过程中出现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若考生未按首都医科大学2024年招生简章(含专业目录)及报考学院制定的相应工作办法中的有关规定报考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或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律取消报考资格或复试资格或拟录取资格,责任自负。
4、凡对录取结果持有异议的考生,可在公示期间进行申诉。申诉人向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交书面申诉书及有关证明材料,学院将在3个工作日内处理并将复议结果告知申诉人。如对院级处理结果不认可,在院级处理结果下达后5个工作日内向学校研究生院进行申诉。
八、咨询方式
电话:010-69515395(工作日8:30—11:00,13:30—16:30)
邮箱:lhyanjiusheng@sina.com
九、监督电话
学院:69543901-3340,lhjxts@163.com
首都医科大学潞河临床医学院
2023年10月30日
附件3:首都医科大学潞河临床医学院2024年博士“申请-考核”制成果获奖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