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问题
北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常见问题解答(住院篇)
问:潞河医院是几级医院?是医保定点医院吗?定点医疗机构编码是多少?
答:潞河医院是三级医院。是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A类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机构编码是12110001。
问:我的医保定点医院没选潞河医院,若在该院看病,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能在医院报销吗?
答:我院为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A类定点医疗机构,无须选择。可按照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直接持卡(码)就医报销。
问:参保人员怎样办理住院手续?
答:请您在住院处办理住院手续时主动出示“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
问: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在我院住院期间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是多少?
答:“基本医疗保险”在职患者:按一个医疗保险年度(1月1日-12月31日)计算。报销标准为:
1. 1300—3万元,医保报销85%
2. 3万元—4万元,医保报销90%
3. 4万元-10万元,医保报销95%
4. 10万元-50万元,医保报销85%
问: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在我院住院期间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是多少?
答:“基本医疗保险”退休患者:按一个医疗保险年度(1月1日-12月31日)计算,报销标准为:
1. 1300—3万,报销支付95.5%
2. 3万元以上—4万元,报销支付97.00%
3. 4万元-10万元,报销支付98.5%
4. 10万元-50万元,报销支付90%
问:何为起付线?住院医疗费用的起付标准是多少?
答:参保人员住院治疗出院后结算医疗费用时,先要支付一定的费用,余下的费用再由统筹基金和个人分担,这笔费用就叫起付线。起付线按一个年度计算。
第一次住院的起付线为1300元。第二次及以后住院,每次的起付线为650元。
问:患者住院期间发生的门诊费用能报销吗?
答: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规定,患者住院期间不能发生门诊费用。因此,患者住院期间发生的门诊费用不能报销。
问:住院期间转诊(转院)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答:在住院期间符合转诊(转院)条件的患者,由本院副主任以上医生开具“诊断证明书”并填写 “北京市医疗保险转诊(转院)单”,到医保办办理审批手续。
问:住院患者怎样办理结算手续?
答:如无特殊情况,自病房下达“出院通知”至住院处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后到住院处窗口办理结算手续。
问:对住院明细单有疑问怎么办?
答:您在住院处结账前请认真核对住院费用,如有疑问,可先到所在病房询问后再结帐。
问:住院后未交社保卡该如何报销?
答:患者办理住院手续时必须持卡办理。如因急诊等特殊原因未能当时出示社保卡,那么需24小时之内将社保卡交至住院处,逾期未交社保卡者,需全额结算住院费用。结算时在住院处开具全额结算证明,患者全额办理出院手续,携带社保卡、住院明细单、住院费用收据、全额证明及诊断证明书到所在单位或社保所手工报销。